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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張仁望 通訊員/嚴媛鈺)昨日,記者從羅湖區檢察院獲悉,因傾倒泥漿堵塞下水道,造成市政工程財產損失50萬餘元,該院以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批准逮捕了4名偷排泥漿的嫌疑人羅某、吳某、彭某和胡某。
  據瞭解,犯罪嫌疑人羅某曾先後聘用胡某、彭某、吳某、小李(在逃)、寶寶(在逃)等人,為其多次偷排泥漿,導致多個下水管道堵塞,由此產生的清疏費用共計約50.3萬元。
  據介紹,將泥漿運到倒土廠處理一般需要兩個小時,而排放到下水管道只需要幾分鐘,還節省費用。但是,清理下水道所需的費用,卻在數萬元甚至10萬元以上。另外,泥漿堵塞下水道,也極易造成內澇,遇上暴雨天氣,後果不堪設想。  (原標題:偷排泥漿致下水道被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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